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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苏锦街道离婚纠纷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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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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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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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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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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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郎一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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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德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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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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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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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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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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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家是黑河市,我老婆是五常市的...
·遗产份额分割?,已过世的父母有一处房...
·无证生孩子,我二十女友二十三.生了孩...
·就是说办工程没有做还千没有还钱我也没...
·请教各位律师: 征对用人单位的...
·未成人几前犯了抢劫罪,现在自首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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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故经过:3/9号早上8:10分...
·这笔医药费该由谁出?,您好:某某人与...
·罗律师早上好,我老公去年12月份肝癌...
·你好,刘律师 我公司在张家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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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员工跳槽拉走客户需赔偿公司
  员工承认,曾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但这是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合同规定了自己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但公司并未对此予以经济补偿。作为一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条款,在法律上应该是无效的。双方为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分别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违背了竞业禁止原则。仲裁委员会指出,李某作为公司的员工,向被告隐瞒其同时服务于另一家公司的事实,这种行为违背了双方劳动合同中对于保密事项的约
·兼职不能直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兼职一般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兼职劳动的存在必须以不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为前提。劳动者从事兼职劳动必须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第一,“劳动义务”和“忠实义务”。这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两项义务,是劳动法律关系建立目的的必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蒋先生在实习期间,是全职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义务必须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蒋先生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也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自蒋先生毕业之日起,即成为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毕业后在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发生原因划分,经济补偿金的类型支付可分为以下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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