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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国际贸易律师
赵洋洋律师
赵洋洋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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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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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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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郭乐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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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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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邵前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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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相诚律师事务所
徐守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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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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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马陵山律师事务所
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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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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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咏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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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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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昆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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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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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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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良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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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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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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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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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成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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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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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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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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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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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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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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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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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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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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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问一下,c1驾驶证在实*期...
·房产纠纷,我家6口人,我家6口人,一...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我的货车在干线直行...
·农村翻修房子乡政府收钱是否合法...
·能被拘留吗,跟人打架且是几个人打一个...
·前家里买了经济适用房且已入住,前两天...
·已分居5年,要答应对方无理的条件,才...
·被他人以售房唯由,诈取我七万块钱,我...
·开发商合法吗?我能办到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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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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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如何避免账款催收现象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客户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客户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当厂家开拓新的市场或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时,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的评估是必要的,这不仅为将来的销售寻找一个合作伙伴,同时也降低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当我们面对着“买方市场”这个实际情况时,这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工作。
·签了合同还没去工作可以毁约吗?
  签了合同还没去工作可以毁约吗?签了合同当然不可以毁约,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你说的现在在试用期内的话,需要你以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提前三天通知你的单位。二、违约了之后怎么办?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后违约方要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不给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不给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呆账分为哪几种情形
  呆账分为哪几种情形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呆账:(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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