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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刘海粟美术馆法律顾问律师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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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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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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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手术签字人以后要承担责任吗?
  手术签字人以后要承担责任吗?一、手术签字人以后要承担责任吗从医疗管理的法律规范来讲,只要是直系亲属,对于病人的治疗与否都有决定处分的权利,换言之,是否同意签字都是家属的权利。没有家属的签字,在紧急情况下,院方也要救死扶伤;有了家属的签字,如未按医疗规范程序救治病人的,出现问题也应承担责任。二、手术可以患者自己签字吗手术患者自己能签字,2010年原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无效合同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无效合同的特征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
·什么是遗产?
  一、什么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
·虚假诉讼行为都有哪几种
  虚假诉讼行为都有哪几种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是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一、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展览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主要是著作权包含于展览权。展览权,又称展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展览对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具有价值,对于文字作品、电影作品等,其展览权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未经许可对名人手迹或信件的展览,就不构成对展览权的侵犯。展览权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但是《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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