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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施桥镇土地纠纷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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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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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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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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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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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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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陈苏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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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周广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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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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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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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锦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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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史翔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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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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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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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王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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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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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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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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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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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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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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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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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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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余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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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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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忠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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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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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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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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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增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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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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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施桥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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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们小区自来水从管道井到门口那...
·抚养费,你好,你好,我07年协议离婚...
·有一个名间借贷,借给,当时是亲戚关系...
·女方有肾病不能生育男方可提出离婚吗...
·病人股骨头置换后,由于医生的疏忽导致...
·你好,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在O...
·女方面有没有见 父母都把聘金就给女方...
·为什么民间借贷诉松已经结案子档,而被...
·我在22号仪征宝能广场买了个手机,同...
·黑中介坑学生工,不发工资,先学生早已...
·我是1976年在鞍山集体企业工作,1...
·借款本金案件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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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夫妻债务如何区分2023
  夫妻债务如何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职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土地确权后,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
  土地确权后,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农村什么时候再分土地,新迁入的户口才能分到土地。据了解上次的农村土地承包划地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各地略有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即下次承包期要等本期承包期满,也就是说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后期。  没分到地的农村户口还能分到地吗?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土地,但符合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
·普通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
·民间借贷怎么写借条才更保险
  民间借贷怎么写借条才更保险1.借款时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表明双方有借款关系;而欠条通常要基于双方曾有经济往来,是一种结算凭证。2.借款可将双方约定利息写进借条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凡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
·对于假释和缓刑哪个更严重?
  一、对于假释和缓刑哪个更严重?假释和缓刑不存在哪个严重的问题,这只是刑罚的执行,而非刑罚的裁量;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是:在刑罚判决和执行的过程中,缓刑与假释都是一对容易让人混淆的概念。这两者都是规定一定的期限,有条件地给予犯罪人人身自由。而且两种制度都不适用于累犯。但两者在有以上相似性的情况下也有着明确的区别:1、两者性质不一样。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2、适用对象不一样。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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