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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施桥镇涉外法务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58岁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吉增萍律师
吉增萍律师
扬州江苏尙鼎律师事务所
王娟律师
王娟律师
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石永富律师
石永富律师
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王俊律师
扬州江苏鈜云辰旭律师事务所
史翔萍律师
史翔萍律师
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陈苏五律师
陈苏五律师
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邵军律师
邵军律师
扬州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严志强律师
严志强律师
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王飞律师
王飞律师
扬州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周广桂律师
周广桂律师
扬州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沈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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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扬州分所
徐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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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樊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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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黄余东律师
黄余东律师
扬州扬州大扬律师事务所
石晓峰律师
石晓峰律师
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徐广飞律师
徐广飞律师
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王有林律师
王有林律师
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洪金文律师
洪金文律师
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沈琴律师
沈琴律师
扬州扬州理华侓师事务所
王圣平律师
王圣平律师
扬州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马忠亮律师
马忠亮律师
扬州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
万春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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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季晓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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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锦斌律师
梅锦斌律师
扬州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李晓雅律师
李晓雅律师
扬州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
邗江区施桥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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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是这样的我是末婚先肓生的孩...
·我原来是法人,但是银行卡显我名字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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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工作回来途中被撞(离家一里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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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房屋质量问题要赔偿的费用:(1)误工费。(2)差旅费。(3)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4)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5)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6)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屋主体结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进行办理离婚时应当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就有许多人不知道怎样分配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财产纠纷应当如何有效处理呢?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分配的财产应当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金钱、房产以及其他产权。法院应认定全部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愿意订立固定期的,单位也同意的话,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则后续的合同期限可随意定,这个在法律上没有限制的(有限制的只在试用期阶段有规定而已)。关键在合同上要注明“是劳动者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劳动合同”,这样单位就不算违法。其实这两者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不过一个是合同明文规
·无业支付抚养费标准
  无业支付抚养费标准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
·工作的开始肯定会签订劳动合同书,那么,山西省劳动合同书是什么?
  工作的开始肯定会签订劳动合同书,那么,山西省劳动合同书是什么,在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劳动合同书是双方责任关系确认的具体书面形式,对于双方权益的的维护也有着实际的法律效力,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程序的需要,也是自己工作的需要。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山西省劳动合同书是什么,对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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