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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石碛行政诉讼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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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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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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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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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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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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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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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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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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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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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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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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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石碛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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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夫妻结婚20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结婚20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规定是什么?夫妻结婚19年离婚的财产分割的规定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不允许结婚的情形有哪些?在我国,《民法典》所提倡的是婚姻自由化,所以一般理解每个人都具备有结婚的权利,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具有以下几种特征的人是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一)已经跟另一个人持有婚姻关系了,而且这段婚姻还在继续没有终止。如果这种人再结婚就会违反法律犯重婚罪。(二)法律规定男性低于22周岁和女生低于20周岁结婚也是不行的。
·公司能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吗?
  公司能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吗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岗位、薪资与公司经营状况、员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第一,重婚。重婚的涵义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重婚行为在法律原则上属于违法犯罪,自然地,重婚情形下的婚姻是被法律规定为无效的。第二,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目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有哪些一、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有哪些1、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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