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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业务范围  
一、刑事辩护或代理
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民事代理
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
接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复议或诉讼.
四、仲裁
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五、合同业务
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
六、公司业务
为企业(公司)设立、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七、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八、证券
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九、金融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十、知识产权
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
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十一、建设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
十二、招标、投标
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三、投资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十四、房地产
接爱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十五、涉外业务
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六、海商、海事
接受国内外客户的委托,代为草拟、审查海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船舶租用和海上保险合同;代为主张海事赔偿、进行海事保险理赔和.同海损的理算;代理海事仲裁或诉讼.
十七、反倾销
接受中外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就反倾销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八、环境保护
接受委托,为环保事务提供法律帮助,为环保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十九、反不正当竞争
接受委托,为国内外客户解决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劳动争议
接受委托,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一、医疗纠纷
接受委托,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二、交通事故
接受委托,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三、保险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事宜。
二十四、税务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关于中国税收环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税收申报、减免税申请等。
二十五、消费者权益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六、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十七、律师见证
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二十八、法律咨询、调查、代书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二十九、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法律业务。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聘请律师之前需要准备什么?
    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
   此外,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打民事官司如何聘请律师作诉讼代理人?
    律师是熟悉法律、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被国家认可并受当事人委托或.的指定,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或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律师多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同时还具有一定诉讼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委托律师代为诉讼,除了律师比当事人精通法律外,还可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精力。
    当事人聘请律师,要前往某一个律师事务所商谈聘请律师事宜。整个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查询阶段;二是办理手续阶段。
在查询阶段中,当事人应向接待人员说明来历和目的,接待人员或律师事务所主任可以向当事人介绍一个擅长办理来访当事人涉讼方面案件的律师与其单独会谈.。也可以由当事人指定某一律师,在经过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同意后与其进行会谈。在会谈时,当事人应如实告诉律师有关纠纷的全部情况。律师对当事人的陈述要耐心听取,并注意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内在联系、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同时要注意及时发现矛盾,当即提出问题,以便对事件的情节了解得更清楚、更具体、更细致,这样才能使以后提出的理由和根据更充分和可靠。
    听完了当事人对纠纷的叙述后,律师会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进行初步的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人是否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所委托的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理人民.管辖;是否属于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2.审查委托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有无事实根据和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可信。
3.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
4.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通过审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同意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的,表明委托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委托请求事项合法可行;委托人所提供的情况和证据基本真实可靠。如果委托人不是当事人并且无权代当事人前来聘请律师,律师会告知来人无法接受委托,应由当事人亲自办理聘用手续,因为聘用合同上签名盖章者必须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如果委托事项不清楚甚至违法或不属律师事务所受理范围,律师则婉言谢绝委托人.。如果委托人所提供情况表明无法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没有证据)或作为被告的委托人证据不足或必然败诉,律师也会告诉委托人自己的观点,由委托人自己决定是否仍办聘请手续。
    律师和委托人谈妥之后,双方同意办理聘请手续的,律师事务所将交给委托人一份聘请律师合同、一份委托书。聘请律师合同是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一份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再签委托书.
    聘请律师合同是当事人与律师建立代理..的依据,委托书是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凭据。办完手续以后,律师事务所还要出一份致受诉人民.的函件,以事务所的名义通知.XXX为XXX案代理人,希于开庭前通知代理人。因为我国没有私人律师,律师办案皆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否则代理无效。最后委托人还应根据我国司法部以及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地方司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律师事务所缴付律师业务费(律师本人不自收费),然后,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出具由省、市司法机关印制,井盖有财政局监制章的专用收据.
    聘请律师手续一旦结束,律师的代理权才能成立,律师才可根据聘请律师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负责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或者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夫妻..,由人民.依法制作准予离婚调解书或作出离婚判决。
    离婚所需证件或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常见的公司纠纷与诉讼
    公司纠纷通常指发生于公司的内部争议,即在公司与其股东、公司与其董事、监事、经理、股东与股东、董事与董事、监事与监事、董事与监事、董事与经理、监事与经理、股东与董事、监事、经理之间产生的有关公司运作及公司、公司成员、股东权益方面的纠纷。而公司诉讼往往是指公司纠纷通过.或仲裁机构解决的案件。
    公司纠纷与诉讼的种类: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董事、监事、经理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董事与董事之间;监事与监事之间;董事与监事之间;董事与经理之间;监事与经理之间;股东与董事、监事、经理之间。
    常见的诉讼纠纷包括:
    1、公司与股东之间纠纷与诉讼
    股利分配给付之诉:
《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第17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拥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业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且有可以分配的股利时,公司拒为支付;股东可以向公司提起股利分配给付之诉。
   股东新股认购优先权被剥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
《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第138条第4项规定,由此依《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新股认购优先权比较明确,股东在此权利被侵犯时可提起诉讼。
    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
    实践中,公司侵害股东表决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未按公司法规定在股东会会议召开之前通知股东;以“人数多数决”代替“资本多数决”;应由股东会表决事项未经股东会表决;违反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召开股东会请求之诉
《公司法》第43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第104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并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和时限作了规定。若公司在规定情形下拒不召开股东会或不按时召开股东会,则股东有权以公司为被告提起召开股东会请求之诉。
    增资或新股发行停止请求之诉
《公司法》第3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对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方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137条、第138条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作了规定。当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以显然不公正的方法增资或发行新股,以至于危及股东现有的比例性利益或使股东利益蒙受其他损害时,股东有权以公司为被告提起停止请求之诉.
    优先购买权侵权之诉
《公司法》第35条第3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此权利亦为固有权,不容公司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章程予以剥夺。此权利受到侵犯,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2、公司与董事、监事、经理之间的纠纷与诉讼
    无故解除董事职务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
《公司法》第47条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固然有权决议更换董事,但须具备正当的理由。否则董事有权向公司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  
    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违约赔偿之诉
    董事在经营管理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或其经营决策是为了给自己谋取私利,或明显未尽到一个普通谨慎之董事类似情况下应该尽到的勤勉、谨慎、注意义务。董事违反上述善管义务,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依《公司法》第118条第3款规定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董事会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另外,违反《公司法》第60条有关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亦为善管义务的违反,同意此决议的董事应向公司负赔偿责任。
    董事违反诚信义务的违约赔偿之诉
《公司法》第59条、第61条、第62条即为对董事诚信义务的规定。具体说:不得篡夺公司机会;不得违反竟业禁止义务; 不得未经批准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3、股东与股东之间的纠纷与诉讼
    未按约定出资的违约之诉
    按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公司法》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凡未按此规定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足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补足出资等。
    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如股权转让未经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转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期内转让股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未经变更登记;股东可以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时转让款给付之诉
    股权转让都是有偿的,且已明确在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如受让方不按期支付转让款,则可以诉讼。
    4、董事与董事之间的纠纷与诉讼
    侵害董事权利的侵权之诉
    当董事会决议程序违法,侵害董事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出席权等时,受侵害董事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或撤消之诉。
    董事之违法行为停止请求之诉
    当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对决议持异议之董事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当董事会未形成决议时,违法行为属个别董事之违法行为时,其持异议的董事有权以从事违法行为的董事为被告提起停止请求之诉。
    5、监事与监事之间的纠纷与诉讼
    侵害监事权利的侵权之诉
    当监事的职权被股东会或董事会剥夺时,监事有权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
    监事违法行为停止请求之诉
    当监事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谋取私利、未经同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时,其他监事有权以该监事为被告提起此诉。
    违法行为停止请求之诉
    当董事或经理所为的《公司法》第60、61、62、63条所列违法行为是依董事会决议作出时,董事、经理均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当上述违法行为为个别董事或经理所为时,经理和向该董事提起停止请求之诉,董事亦可向经理提起此诉.。  
    6、监事与经理之间的纠纷与诉讼
    违法行为停止请求之诉
    当经理有《公司法》第59、60、61、62、63条所列违法行为,监事于公司内部要求其予以纠正未果时,可以经理为被告提起此诉.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股东代位诉讼或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股东为了公司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亲朋好友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何聘请律师呢?
    首先您要找一个合适的律师,律师也是分专业的,您  是找擅长打刑事官司的律师,虽然任何律师都可以办理刑事案件,但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由于对刑事诉讼的熟悉以及对刑事方面相关法律规定比较了解,对于案件的处理会更游刃有余。
    其次,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再者,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有必要时,可以参加旁听.开庭。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网谈交通事故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含伤者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含护理人员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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