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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石埝涉外法务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石埝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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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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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问题?,您好,您好,我想咨询,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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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体现医疗过失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体现医疗过失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一、医疗机构的过失主要体现有下列一些情形:1、医疗机构管理混乱、规章制
·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
  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一、什么是淋巴漏医源性淋巴漏多出现在术后3~4天,临床表现为切口引流管内每日约有200~500ml淋巴液流出或拔除引流后的管口、切口有大量液体渗出,经久不愈。常见于颈部、腋窝、腹股沟区、膝关节内侧等部位的手术之后,因为这些部位淋巴管极为丰富,是淋巴液主要流经部位,所以极易出现淋巴漏。如果处理不当,可导致患者血容量减少、电解质紊乱、淋巴细胞下降及低蛋白血症,严重者甚至死亡。近年来由于电刀的广泛应用使淋巴漏的发生几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赔偿不公怎么办?
  拆迁赔偿不公怎么办?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一、关于征收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残疾产生的费用,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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