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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谌家矶街道土地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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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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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一、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会有影响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会有影响吗?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是不会有影响的,个税扣个人的,一般不会影响社保缴纳。个税(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是通过个人应付工资扣减社保等支出、国家法定扣除、其他附加扣除后计算的数。个税退税是因为现在综合所得方面采取的是平时预缴,年度汇缴的方式,在计算退税时一般不会影响缴纳社保所依据的基数。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
·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由此可知,通常情况下上级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书面的形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但是在当事人提出请求且上级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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