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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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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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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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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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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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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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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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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我需要找一份被告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关于遗产房继承,我公公去世了...
·我想咨询下工伤事故赔偿和社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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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可以再要求分割?,我已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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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怎么执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怎么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比如说说有一些查封扣押的方式来进行执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
·根据法律规定有债务能否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有债务能否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有债务能离婚,因为关于这当中所拥有的共同债务的话,双方可以提出一定的分割条件。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二、最民法典离婚债务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
·对仲裁委裁决不服应该怎么办理
  对仲裁委裁决不服应该怎么办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
·事实婚姻民政局离婚需要办理吗?
  事实婚姻民政局离婚需要办理吗?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首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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