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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盛江离婚纠纷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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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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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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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盛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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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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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一、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届满未履行债务,要实现,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
·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
  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一、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的区别是什么?抵押期限是行政登记机关强行规定的期限,等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该期限是行政机关强制要求的,不能消灭抵押权。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
·第三方抵押担保要满足什么条件?
  第三方抵押担保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如何理解第三方抵押担保?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方抵押担保可以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担保的要求有很多,具体可以看看民法典。对借款人的贷款,有足够、稳定的偿还能力,并且工作、收入稳定;同时,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担保之后,能够对借款人的贷款起到良好的连带还款责任。二、第三方抵押担保需满足什么条件?借
·二代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
  身份证对于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大到买房购车,小到购买车票,都会用到身份证,在生活中要妥善保管。目前我国居民基本持有的都是二代身份证,一旦丢失,会比较麻烦,很多人不知道身份证丢失之后怎么办,因此而着急上火。那么二代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吧。一、二代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2、报失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一、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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