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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行政诉讼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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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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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段小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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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申海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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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林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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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铁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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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请问你给写诉状难道没有问他是因为他在...
·男方天天和别的女人聊天还不承认二三回...
·疫情期间大约是两年前骑一辆电动三轮车...
·如果签订合同时约定优先权,但诉讼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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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徤律师你好!咨询下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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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看守所_嘉兴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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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怎么赔?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性的事物或者是在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的时候所造成的身体需要的伤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使用在先的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使用在先的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另外,《商标法》采用的是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此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再次,《商标法》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被非法监视居住怎么办?
  一、被非法监视居住怎么办?被非法监视居住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二、拓展知识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限定其活动区域和住所,限制其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由受委托的被告人所在单位执行,在执行中,不能限制被告人在一定范围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但是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违法的,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应依法予以纠正,但国家不必承担赔
·最高法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法醉驾新规定是什么?最高法醉驾的新规定主要是: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视居住后无罪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视居住后无罪吗?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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