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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邵伯铁牛国际贸易律师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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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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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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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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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韩聚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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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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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万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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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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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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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通过新闻经常可以看见一些吸毒和贩毒的现象,但却不知道制造毒品的行为,因为制造毒品在一定的量构成制造毒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制造毒品的;(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在华收养子女。但是,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出发,被收养儿童最好能生活在有双亲的、健全的收养家庭中。因此,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外国双亲家庭在华收养子女,不提倡、不鼓励单身外国收养人在华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30周岁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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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界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仅规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且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受益和处分。这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保障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和维护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利益的积极作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呢?是公司自己,还是公司的股东、高管。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接下来,我们围绕“公司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不仅是在刑事诉讼中有强制措施,在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当中同样也有。很明显,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1、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诉讼参加人到庭诉讼的措施。根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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