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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扇骨营行政诉讼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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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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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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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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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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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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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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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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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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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扇骨营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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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您好。我在大润发超市上班。上班时间被...
·被拘留过进像富士康这样的厂可以吗?...
·关于拆迁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通知...
· 这事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公司有位员工...
·我想问有关离婚的问题,女方没有能力养...
·律师让当事人将代理费用以货款的名义汇...
·什么是即遂犯,什么是即遂犯...
·你好!我因患有肝硬化腹水(失代偿期)...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电话...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关押期限都是多长?...
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有哪些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的,通常这种劳动合同当中是不会具体约定劳动时间的。而要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有可能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
  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一、支票的种类(1)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实务工作中一般在提取备用金时使用。(2)转账支票是用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凭证。它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能用于提取现金。(3)普通支票既可以用来支付现金,也可以用来转账(也就是你说的划线支票)。二、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一、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商标保护期限自商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多少钱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紧急听证程序。不同的程序,有不一样的适用范围。那么您知道《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怎样的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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