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上海 >> 青浦区 >> 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 涉外法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外法务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赵海晨律师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26年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顾少华律师
顾少华律师
青浦区上海市雄风律师事务所
胡磊律师
胡磊律师
青浦区上海市中山律师事务所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青浦区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
吴宇驰律师
吴宇驰律师
青浦区上海市雄风律师事务所
赵凤英律师
赵凤英律师
青浦区上海市中山律师事务所
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涉外法务律师
夏阳 盈浦 香花桥 赵巷镇 徐泾镇 华新镇 
全国涉外法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三辆电并车追尾碰撞造成:十...
·我在夏阳街道社保大队上班,在和民警出...
·资金投入公司,无协议,无股权。现公司...
·你好,请问婚姻内(现已离婚),在妻子...
·去年9月开车撞人了,联系保险公司了,...
·在看守所里能寄衣服吗?...
·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
·你好吴律师,我女儿结婚三年多了,自从...
·己判5年刑期的犯人,上海人。一般会在...
·请问女性入职时47岁至现在57岁这种...
·李律师:法律对于寺庙场所中的迷信和信...
·上海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
·上海市及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汇总...
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分担
  对于父母双方,需要在见证的情况下确定对孩子所需支付的抚养费,根据法院的规定,也可以在抚养费上基础上选择分期付款,但是拒不执行其后果的严重远大于不其他行为,那么对于法院而言,必定会有具体的规范来约束父母双方的行为,防止父母不主动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做出实际的约束。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
·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去的区别
  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这两种方式各有侧重点,对于司法机构来说,一些杀人的案件才会选法医鉴定,在面对一般的伪造签名等案件中会采取司法鉴定,比如笔迹鉴定等手段,那么对于司法就按是如何确定该使用何种鉴定手段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竞相判断,在面对这类案件时,司法机构大多会采取合适的鉴定手段。一、司法鉴定的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
·关于遗失物的司法解释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关于遗失物的司法解释的实际意义是什么遗失物对于权有者而言,是由于他人不慎丢失的不动产,对于遗失物不同于遗忘物,遗忘物的性质是对于遗忘物,拥有者一般都能回忆起具体的俄方为,而对于遗失物则无法回忆起具体的方位,在法律上,国家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归还给所有人,即上交到公安机关,或者联系当事人进行归还的措施。关于遗失物的司法解释的实际意义是不动产被不慎丢失,且拾得遗失物的人必须归还给所有人的硬性规定。一、什么是遗失物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
·对于陌生人的遗忘物,如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遗忘物
  对于陌生人的遗忘物,如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遗忘物,究竟是属于盗窃还是侵占,这个问题需要从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上来判断,根据法律,盗窃罪是指盗窃文物或者盗窃金融机构;对于侵占,则指的是非法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的财务。所以,对于归还遗忘物是盗窃吗这个问题,必须从法律的实际规定出发。一、法理研究(1)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盗窃罪是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罪各,其内容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权的。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就自动丧失抚养权。那么,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二、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青浦区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首页 青浦区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找律师 青浦区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在线咨询 青浦区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