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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医疗事故律师
赵海晨律师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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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居娴律师
居娴律师
金山区上海市开乐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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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离婚了,离婚证巳拿到,关于财产问题想...
·姜老师你好:我在一家北京建业网校去年...
·田户拆迁赔偿问题...
·上班机器压到大手母指,第一个关节上面...
·我岳母与他人电动车相撞,都是二轮电动...
·你好,要离婚的话,女方什么都不要,就...
·我想咨询离婚...
·你好,我请教一下,我是陕西的,在上海...
·债务人欠本金加利息37万,留有身份证...
·您好律师,金山区现在正在进行宅基地登...
·向律师:您好!本人去年11月发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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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看守所_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地...
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哪些情形可以变更监护权?(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情形有几种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情形有几种(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
·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2、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原则上实习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而试用工资则是必须达到80%,所以在度过试用期之后如果转正的工资的涨幅还没有超过20%的话,那么该公司就属于违约了,这时候需要向公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赔偿细则是什么?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赔偿细则是什么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赔偿细则(一)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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