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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三条营国际贸易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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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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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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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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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三条营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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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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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无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3、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哪些种类一、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哪些种类《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
·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
  一、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按照职务侵占罪来进行处理。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
·醉驾免除处罚的情况?
  一、醉驾免除处罚的情况有哪些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行政诉讼中哪些属于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中哪些属于驳回起诉一、行政诉讼中哪些属于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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