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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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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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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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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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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1995114498780镇江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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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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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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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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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镇江
汤道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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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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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域名备案许可证号怎么区别于备案号?
  互联网的网站大多数都是后台企业用以营业牟利使用的,但也存在着不少的网站是属于非经营性质的,国家对不同属性的网站的域名备案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这就导致规定中出现了备案号和许可证号两种说法,那么,域名备案许可证号怎么区别于备案号?一、域名备案许可证号怎么区别于备案号?(一)何为ICP备案和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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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前男方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全款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只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女方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份额。《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发生高空坠物由谁处理?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是较为经常发生的,此种侵权行为的发生,一般会导致其他的民事主体的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较大的侵害,这是由于高空物体,故而距离地面较远,其达到地面的速度较大,故而造成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根据规定,发生高空坠物由谁处理?一、发生高空坠物由谁处理?由人民法院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审理。二、高空坠物伤了人由谁来赔偿?高空坠物致人伤害甚至死亡,当属公共安全问题,要么是治安案件,要么是刑事案件,作为政府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机
·即使是农村中的夫妻离婚
  即使是农村中的夫妻离婚,其实也是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而其中要是有房产的话,那也少不了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处理。但农村中的房屋与城镇中的房屋情况又有点不一样了,毕竟此时很多时候都是由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那到底农村离婚房屋分割该怎么进行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农村夫妻共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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