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栖霞区 >> 栖霞区栖霞山 >> 国际贸易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栖霞区栖霞山国际贸易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栖霞区栖霞山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国际贸易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国际贸易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宅基地纠纷,我家1997年盖房时超出...
·老公拘留在南京市第四看守所,伪造国际...
·急!~~房产,你好:我老公与其父母在...
·厂方有权推卸责任吗?,您好...
·昆明电信宽带欠费,宽带我没用了将近一...
·派出所调解了可以在起诉吗...
·贷款买的房子能不能公证?...
·律师您好,打了欠条没有借钱,当时问当...
·二手房税费问题,您好:我有一套房子要...
·只签合同不公正有效吗?,我的车要卖...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就是原来的秦淮区看守...
·民间借贷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代理词...
·南京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法律规定仲裁?
  法律规定仲裁有哪些原则一、仲裁有哪些原则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在合同争议仲裁过程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第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处理合同争议时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争议事项作全面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分清是非,判明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裁决,以保证仲裁的客观和公正。第二,先行调解原则。这一原则是指仲裁机构在受理合同争议后,本着促进双方争议的解决、
·网络盗刷银行卡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网络盗刷银行卡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网络盗刷银行卡立案标准是达到数额较大,也就是2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盗刷银行卡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
·交通事故全责年龄赔偿金额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全责年龄赔偿金额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十九条【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
↑回顶部
化纤新村 栖霞寺 青田雅居 马渡村 金山花苑 甘家巷 笆斗东里 长江村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栖霞区栖霞山律师首页 南京栖霞区栖霞山律师找律师 南京栖霞区栖霞山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栖霞区栖霞山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