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青石村 >> 债权债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青石村债权债务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青石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债权债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我有个行政案件...
·这个人欠下我钱走了可怎么办?...
·你好、请问被诈骗3万归万、对方被判一...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房屋产权公证,小产权,小产权,签订了...
·必须是合同规定有双薪才能得到吗?...
·关于拆迁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噪音严重扰民,国家电网未经允许私自在...
·关于农村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
·我该怎么办啊?,要不上工资...
·被对方殴打是否可以拘留,我被对方殴打...
·南京非法经营罪律师_南京非法经营罪量刑标...
·电梯维保费起诉状...
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老人土地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老人土地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土地遗赠扶养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土地不是公民私产,老人也只有使用权,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遗赠扶养协议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
·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
  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父亲去世遗产的继承,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二、股份代持双方的法律风险(一)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1、股份代持协议因违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而无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2、如果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
·遗赠人扶养协议一般几份
  遗赠人扶养协议一般几份?遗赠扶养协议一般就是一式两份,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生效: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4、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5、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要求。2、申请办理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
·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
  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在我
↑回顶部
二板桥 云南路 五佰村 许府巷 晏公庙 草场门 安乐村 象山社区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青石村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青石村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青石村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青石村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