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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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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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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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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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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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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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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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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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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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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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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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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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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青林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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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有什么要求
  是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呢?可能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但其实不然。就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我国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人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那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都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不能把劳动者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人都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对罪犯进行没收财产处罚的时候,千万不能将属于罪犯家属的财产没收了,不然的话就会对其家属构成侵权。而对于没收财产的刑罚,同样也是有具体方式的。那到底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哪些情况下不能授予专利权
  哪些情况下不能授予专利权想要获得专利权则就需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同时还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在专利局经过审查的之后,才会决定是否会授予专利权。实践中,也有一些情况下是明确规定不能授予专利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授予专利权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况下不能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得的物质。同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发明专利获得条件更为严格,在创造性方面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怎么写公司内部如果出现债权债务的危机,又刚好有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到期,那么,公司则可以通过债权债务的转移来解决当前的债务,首先要做的则是向外公布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那么,该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怎么写呢?我们来教一教您!一、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的说明书怎么写约定好日期、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债务金额和相应的利息,诉讼费等相关问题。并说明相关的风险防范。(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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