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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清凉山交通事故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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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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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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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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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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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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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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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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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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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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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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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鼓楼区清凉山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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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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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工伤认定之后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之后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
·债权转让和债权收益权转让定义分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转让,而收益权转让仅仅是将自己债务中的利息进行转让。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虽说都是和债权有关系的一种行为,但是二者确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那么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怎么区分的,通过下面就给你介绍。债权转让的方式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由于债权转让形式具有计量和条款非标准化特征,受让方很难在短期内对债务人按照信贷原则进行审查,回购条款的设置可以使受让方免除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同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债权卖断是银行
·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
  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2018年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
·酒后打人怎么处罚
  俗话说得好,小喝怡情,大喝伤身。许多人在喝了酒之后,大脑就会失去了平时的清醒的状态,对于事物的一个判断也是处于一个不清醒的状态,因此在许多人喝完了酒之后,总会因为一些小事就开始打架,尤其有时候是双方都喝了酒的情况,那这种情况可能会让打架变得更加激烈,那么在这个时候,法律就必须介入到当中来了。双方在喝完了酒之后打架的话要怎么进行处罚呢?《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借条应如何确定借款主体
  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别人借钱,但是一直不还给自己的这么一个情况,那像是我们个体的话。一般来说朋友之间的话就直接就借了,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话还有可能写欠条之类的。那如果是一家公司进行了借款,那么这个借款的主体究竟是法定代表人呢?还是公司呢?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来区分这个借款主体呢?我们应该从以下的这几个方面来进行判断。第一,先看是以谁的名义来进行借款的,也就是说在双方借款的时候。需要讲清楚了,到底是法定代表人个人来借钱还是他是作为他所代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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