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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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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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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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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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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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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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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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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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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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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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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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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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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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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即此时进行诈骗行为基本都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而因为涉及到合同的问题,因而往往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而构成此罪需要符合规定的主体要求,那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合同诈骗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罪名,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
·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有哪些?金融机构中,房地产不良资产的出现越来越频繁,当面对形成的不良资产时,拍卖抵押是一种常见的做法。那么房地产不良资产拍卖的流程和一般的拍卖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总结了房地产不良资产的特点以及拍卖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是如何变为不良的第一类就是涉及违规、违建、超建的房产第二类是由于政府政策变更、政府领导换届、城市规划调整而导致的不良第三类是由于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进而形成的不良房地产。第四类则是由于市场
·2023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常见罪名的量刑标准,各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也尽快的出台了本地区对常见犯罪的具体量刑情况。其中江苏省可以算是其中比较积极的。而其中也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进行了调整,那现在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1.根据诈骗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诈骗数额达6000元的,
·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
  在我国,通常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除了那种一审终审制的案件,则一般都是适用的两审终审制,即原则上二审作出的判决会马上生效,而此时即使当事人不服,也是不允许再提起上诉了的。那到底这个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
·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
  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有权决定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当然公安机关也是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提请进行逮捕。而此时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被告人,就要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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