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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濮院镇交通事故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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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硕士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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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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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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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上述规定明确说明了未成年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以及处罚时可以进行从轻处理的情况。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
·对于监视居住会窃听手机吗?
  对于监视居住会窃听手机吗?为了办案的需要,检察院办案人员,办理了有关批准手续后,可以监听嫌疑人的手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商请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在侦查期间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对其通信进行监控。第一百七十二条初查一般应当秘密进行,不得擅自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据此,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二、合同解除
·对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对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口头传唤不需要传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开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许?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开始日期后面是否允许?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开始日期后面是允许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在开始日期之后,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算。《劳动合度同知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道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二、合同法合同有效期规定是什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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