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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浦口泰山寺海商海事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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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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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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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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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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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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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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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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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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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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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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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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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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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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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浦口区浦口泰山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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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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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8)有申请调取新证据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二、执行缓刑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罪名不成立去自首可以减轻刑罚吗?
  罪名不成立去自首可以减轻刑罚吗?罪名不成立去自首是可以减轻刑法的;司法机关之前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并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待同种罪行的,成立自首。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_40%;(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坐牢有罚金没有交能贷款吗?
  坐牢有罚金没有交能贷款吗?一、坐牢有罚金没有交能贷款吗?坐牢有罚金没有交不能贷款,在法院判刑后处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必须缴纳。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会直接影响法院的立功减刑。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都有什么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都有什么方式?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都有什么方式?法定继承:即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先后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而发生的继承关系。遗嘱继承:即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数人继承遗产。遗赠继承:即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继承顺序及遗产分割继承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则首先应当遗嘱处理遗产,则不存在法定继承的问题。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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