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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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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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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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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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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王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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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仰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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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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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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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任法律硕士44岁徐州
颜长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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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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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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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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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江苏汉地律师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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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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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债权人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讨债即向欠债人讨回债款。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债务人有按时还债的义务,古语也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在现今社会,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债权人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如果有,那诉讼时效已过怎么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一、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不是按天数折合的。二、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
·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个人之间的借款应该打下借条,或者是签订借款协议,来防止债务人抵赖不还钱。但现实生活确实有不少人无视债权人手中的借条而坚决不还钱的情况,对于债权人来讲,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呢?此外,如果借条丢失,或者是根本没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进行回答。一、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应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尤其是在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是想要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双方争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在这方面其实我国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都是什么呢?本站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一)对于共同财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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