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秦淮区 >> 秦淮区南京愚园 >> 知识产权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秦淮区南京愚园知识产权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南京愚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知识产权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
·如何诉讼?,父亲抛妻弃子...
·欠款多少才能立案,我刚才收到一封律师...
·房屋拆迁,你好我是简阳的我家房屋拆迁...
·在工作过程中被其他员工无意烫伤,伤情...
·租房房子受自然灾害无法居住,退房,二...
·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结婚登记底册,恕我愚昧,恕我愚昧,因...
·受益情况如果分,一般车货两人伤亡...
·地热漏水,我去买的房一直没住...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使死亡的怎样判刑?...
·南京律师事件案件浅析...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
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触犯了寻衅滋事可以拘留吗?
  触犯了寻衅滋事可以拘留吗?一、触犯了寻衅滋事可以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死亡,这无疑也对人的生命权利造成了损害。但是,由于行为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权利,因此,仍属于伤害罪的范围,同杀人罪有原则的区别。而且
·车上人员险分为哪些种类?
  一、车上人员险分为哪些种类?分为车上人员意外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区别在于事故范围、赔付不同。车上责任险事故范围: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车上人员意外险事故范围:所有意外伤害事故。车上责任险赔付范围: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项目。车上人员意外险赔付范围: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责任险范畴,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意外险范畴;责任险
·什么情况下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规定,下列情形下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房屋赠与免征个税需要的材料赠与双方办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哪些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哪些一般认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但是我也查到,也有司法判例认定合伙企业也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其裁判的主要理由有这么几点:一是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
↑回顶部
秦淮河风光带 莲子营 绒庄新村 岗虹苑 路子铺 双塘 胭脂巷 大明路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秦淮区南京愚园律师首页 南京秦淮区南京愚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秦淮区南京愚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秦淮区南京愚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