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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商海事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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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石英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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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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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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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奇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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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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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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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你好!务川县边有个交通事故想找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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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我有一个亲戚看守在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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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有哪些?
  一、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
·深户主动离职后能否申请失业金?
  一、深户主动离职后能否申请失业金?员工本人离职是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险的条件之一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什么?三个月内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二、要约消灭的情形所谓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产生拘束。要约消灭以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能力,即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同的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刑事处罚,刑法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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