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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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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谢庆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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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20年49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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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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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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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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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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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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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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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辞职,辞职之前上班时间没有规范...
·离婚案件弟弟离婚女方起诉了...
·合同补偿问题, 谢谢律师的...
·与村委的土地纠纷...
·你好,对方欠款约7、8万块钱,现在人...
·买了社保,还要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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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妹因家父的医疗事故没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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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发生一场交通事故,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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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会见规定、地址、电话...
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如果法院超期羁押怎么办?
  如果法院超期羁押怎么办?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有哪些?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
·盈余公积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
  盈余公积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
·在我国非法占有林地罪辩护胜算大吗?
  在我国非法占有林地罪辩护胜算大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2、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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