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位于高淳区淳溪镇花山,联系电话: 025-57347933

如果您急需律师帮助或急需去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会见,可以联系南京刑事专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远程会见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全部开放。下午为高淳区看守所远程会见时间。
    申请材料名称格式为:“律师姓名+看守所名称+被会见人姓名+首次/非首次会见”。
    申请材料为:1.律师执业证首页和年检注册盖章页;2.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和指派通知书);3.律师事务所(或法援机构)会见证明。
    报送材料内容、日期须填写真实、完整;委托书须标明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关系以及诉讼阶段。

江苏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确有必要会见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首次律师会见;
2、案件提交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7天)内的一次会见;
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首次会见;
4、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签字时的会见;
5、开庭前的一次会见;
6、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的一次会见。
其他紧急情况确实需要会见的,经各设区市律师协会与监管支队协商确定。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六大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及所在地址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纠纷中经常会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劳动的过程中,究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在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还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公有房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二)私有房屋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离婚后怎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之外,同时还要具体明确抚养费的数额,通常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支付。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后怎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后怎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具体承担主体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

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是就不能离婚了,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具体提起离婚诉讼也是有一点流程要求的,那到底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网
·南京法律顾问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现在只知道他被关在安顺平坝看守所,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看守所,名
    A

    现在只知道他被关在安顺平坝看守所,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看守所,名字叫陈振德

  • Q遭到多人殴打怎么办
    A

    遭到多人殴打怎么办

  • Q我朋友的孩子因为违法被判刑,判决书以拿到到快俩月,到现在不知
    A

    我朋友的孩子因为违法被判刑,判决书以拿到到快俩月,到现在不知道关在那里,家人切盼知到关在那里和时能探望,

  • Q我有一个与夏春官案一样的官司,想请你代理诉讼,请问如何收费。
    A

    我有一个与夏春官案一样的官司,想请你代理诉讼,请问如何收费。

  • Q单位领导安排,正常工作以外住在单位20多年,负责单位的看护工
    A

    单位领导安排,正常工作以外住在单位20多年,负责单位的看护工作,现在退休了,我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发这些年的法定节假日

  • Q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
    A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还了36000。,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我要告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

  • Q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权吗
    A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本队户口,其余两哥两姐户口都不在本村,父母去世了,留下有瓦房,还有一点荒地,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

  • Q如果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没有写抚养费的问题,现在协议中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不给,还
    A

    如果孩子抚养a归男方,没有写抚养费的问题,现在协议中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不给,要钱就说要女方支付孩子成前的抚养费,如

  • Q我不是得了一种支原体吗?医生不给我开证明。甚至还说过,请问一下这是医生的责任,还
    A

    我不是得了一种支原体吗?整天体温不会8度。我也是在大学上学。医生说这种病会传染,医生不给我开证明。但是我的家属,天天

  • Q别人到我店子来,请我去跟他家做事,造成骨折,我有责任吗
    A

    您好,别人到我店子来,请我去跟他家做事,他不慎在我店里面地板砖摔跤,造成骨折,我有责任吗

  • Q被网络诈295元,报警了警方会力案
    A

    被网络诈295元,报警了警方会力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

  • Q你好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是从。福州送到南京。公安第3个
    A

    你好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是从。福州送到南京。公安第3个
    看守所。现在我们去要帮他找个律师.当时我

  • Q他一直**好几年了离婚小孩谁抚养有2个
    A

    他一直** 好几年了 离婚 小孩谁抚养有2个

  • Q我岳母与他人电动车相撞,都是二轮电动车。岳母没受伤,对方自己
    A

    我岳母与他人电动车相撞,都是二轮电动车。岳母没受伤,对方自己电动车倒下压住自己腿骨折,现在医院还没动手术。警察定的我

  • Q老公出轨想离婚
    A

    老公出轨想离婚

  • Q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能不能查一个只知道姓名的亲人有没有关
    A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能不能查一个只知道姓名的亲人有没有关在昆山监狱或者看守所什么的。找不到,也不知道他在哪里,现

  • Q律师你好我是装修工人我现在有份工资包工头不给我了我打
    A

    律师你好 我是装修工人 我现在有份工资包工头不给我了 我打电话他也不接发微信他也不回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