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广西 >> 南宁 >> 金融保险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南宁金融保险律师
刘凯中律师
刘凯中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陈律律师
陈律律师
南宁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李泽平律师
李泽平律师
南宁广西众新律师事务所
林靖波律师
林靖波律师
南宁广西彭书珍律师事务所
罗深艺律师
罗深艺律师
南宁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
姚启亮律师
姚启亮律师
南宁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王旭东律师
王旭东律师
南宁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黄洁蓉律师
黄洁蓉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黄宇律师
黄宇律师
南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熊潇敏律师
熊潇敏律师
南宁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王延安律师
王延安律师
南宁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韦荣奎律师
韦荣奎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南宁区县金融保险律师
南宁市 武鸣区 横州 宾阳 上林 马山 隆安 青秀区 兴宁区 江南区 西乡塘区 良庆区 邕宁区 东盟商务区 五象新区 
全国金融保险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南宁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律师好,我请教单位章程问题...
·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区平南高速工地上做工受伤...
·人在南宁,被警方带去山东,因为网络开设赌...
·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突然不想干了。他和...
·火龙果承包管理合同纠纷案件,承包方想要解...
·无法提供工资单,提供工作证明按户籍标准理...
·因夫妻感情不合,现己两地分居两年如何起诉...
·我是农民工一家四口人去年来到南宁市武鸣区...
·不知道山寨手机可以不可以退...
·我2016年经朋友牵线借给一老板25万元...
·我们一家人都是低保,如果我现在结婚,领结...
·北海市律师指导你签合同、自己立案...
·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看了就明白了...
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欠钱上家要赖着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找到他
  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找到他?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
·哪年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
  哪年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一、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一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宁律师首页 南宁律师找律师 南宁律师在线咨询 南宁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