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广西 >> 南宁 >> 法律顾问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南宁法律顾问律师
林靖波律师
林靖波律师
南宁广西彭书珍律师事务所
熊潇敏律师
熊潇敏律师
南宁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王延安律师
王延安律师
南宁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罗深艺律师
罗深艺律师
南宁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
王旭东律师
王旭东律师
南宁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韦荣奎律师
韦荣奎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姚启亮律师
姚启亮律师
南宁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李泽平律师
李泽平律师
南宁广西众新律师事务所
黄宇律师
黄宇律师
南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陈律律师
陈律律师
南宁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刘凯中律师
刘凯中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黄洁蓉律师
黄洁蓉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南宁区县法律顾问律师
南宁市 武鸣区 横州 宾阳 上林 马山 隆安 青秀区 兴宁区 江南区 西乡塘区 良庆区 邕宁区 东盟商务区 五象新区 
全国法律顾问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南宁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区平南高速工地上做工受伤...
·双方系网上认识,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
·王律师您好 我儿子被他同学叫去打工,2...
·律师您好,我想写一份xx上访的文书,要付...
·我是广西xx学院的学生,去年11月份我在...
·单位面临拆迁单位领导让员工自谋出路或者等...
·你好,堂哥想用我的房产证办理居住证,会不...
·律师您好,我是宾阳县黎塘镇的,在2021...
·各位大律师好。我老婆是广西的我是广东的。...
·因夫妻感情不合,现己两地分居两年如何起诉...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看了就明白了...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收集证据最重要...
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如何办理护照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谁?
  1、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最简单最节约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方法。2、人民调解: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行政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工地上死人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
·城管强制拆除违建程序是什么
  第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第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第三,决定程序。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
·荒地征收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宁律师首页 南宁律师找律师 南宁律师在线咨询 南宁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