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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幕府西路金融保险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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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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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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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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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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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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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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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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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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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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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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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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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鼓楼区幕府西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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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什么是合同欺诈?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二、合同欺诈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合同欺诈行为有三方面的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审判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是由于各个法官的法律素养不一致,就会出现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况,导致出现判决结果不公正的现象。那么怎么认定这些违法情形呢?我国国家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帮您整理了一下。一、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几中情形(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
·洗钱罪和非法经营罪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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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按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一经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驾当事人被查后再次喝酒的如何认定?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约定不明而导致的大量纠纷。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在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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