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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明光街道劳动争议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冯天浪律师
冯天浪律师
2008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叶志军律师
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肖运仁律师
肖运仁律师
1994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冯斌律师
冯斌律师
2016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余云峰律师
余云峰律师
2008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贺兆伟律师
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陈明桥律师
陈明桥律师
2011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马玉真律师
马玉真律师
1994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汤池军律师
汤池军律师
201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周瑞龙律师
周瑞龙律师
2016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1993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李焱律师
李焱律师
1993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潘大木律师
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王文生律师
王文生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陈福飞律师
陈福飞律师
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赵天广律师
赵天广律师
1993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周宝华律师
周宝华律师
200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王继明律师
王继明律师
1989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马敬海律师
马敬海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曹士国律师
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何威律师
何威律师
2016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明光明光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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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人犯罪案件在多长时间才可以做司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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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样的条件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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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与到邢事案,买卖公民信息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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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父亲做装货工(扛包),被同事的...
·你好,在支付宝上交电费,交电了怎么办...
·微信借钱不还...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
·芜湖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位置在哪里?联系...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吗?一、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
·工伤赔偿公司破产还可以拿到吗?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还可以拿到吗?工伤赔偿公司破产还可以拿到,《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二)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吗?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
·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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