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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不过,实际中通常只要你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法
·拆迁安置统建房自建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统建房自建房的区别是什么?1、首先是建筑的主体不一样。统建房是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统一的建设开发。而自建房则是由个人或单位通过雇佣他人的形式建设开发。2、其次呢,是土地获得的方式不一样。统建房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或者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然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自建房呢则是利用自有的土地,或者利用单位的土地来建造房子。3、最后呢是住房价格构成不同。统建房价格包括建房成本的价格,加上土地的出让费用,还有销售税费和3%左右的利润额,
·检察院管理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检察院管理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
·《担保法》解释30条的内容是什么?
  担保法解释30条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
·上下班路上醉驾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醉驾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醉酒行为与车祸有直接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规定,因为员工的醉酒行为,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就属于《工伤认定条例》中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醉酒行为与车祸没有直接关系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我国工伤认定规定是建立在醉酒行为跟车祸有直接联系的基础上,要是员工醉酒后,在上班途中因为第三人的过错导致车祸的,那么,员工的醉酒行为与车祸就没有联系,员工对造成的车祸没有责任,按照规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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