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1、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2、指示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
·
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如何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如何书写,需要注意什么?一、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的管辖的种类一、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法律中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我们先来看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合同解除问题的: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