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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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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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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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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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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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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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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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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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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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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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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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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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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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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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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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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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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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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否转让?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否转让?劳动关系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劳动合同实质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行。为了避免劳动者权益受损,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劳动合同的,但可以变通转让劳动合同。变通的方式具体如下:1、劳动者辞职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3、三方协商转让劳动合同,由第三方继承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二、劳动关系转让需要注意什么1、要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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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十级能否解除劳动关系?一、工伤十级能否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工伤十级的职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一、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股东与公司不一定有劳动关系,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分析情形如下:1、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股东会、董事会聘任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由其主导制定,似乎不接受公司劳动管理,也不遵守公司劳动规则。实则不然,管理与被管理是组织分工的问题,此类人员同样受到公司管理制度的约束,受到股
·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领取失业金?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失业金需要遵守以下流程: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2、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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