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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梅城古镇土地纠纷律师
何强律师
何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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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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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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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邴朝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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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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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洁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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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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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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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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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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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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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梅城古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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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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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不属于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
·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情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迟延履行是指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
·赣榆区法院发回重审的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赣榆区法院发回重审的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通常是6个月,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五种: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
·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如何定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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