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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马府街海商海事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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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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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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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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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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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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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马府街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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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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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绑架罪故意伤害既遂的判罚是什么?
  绑架罪故意伤害既遂的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涉及到绑架罪加重处罚和数罪并罚的情形1、“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开始继承时间是在被继承者死亡时就可以开始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其死亡时间也都应有法律明确规定。(一)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3)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二)公民宣告死
·农村承包地继承的权利有吗?
  农村承包地继承的权利有吗?农村的承包地是没有权利继承的;1、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可见其不存在继承问题。若当一个承包户下的所有家庭成员都过世,这时候村集体就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2、承包地不能继承,是对集体利益的保护假若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那么把户口迁到城市,甚至国外的家庭子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jpg"alt="{ArticleTitle}"title="{ArticleTitle}"/>一、未尽赡养义务不应继承遗产吗?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也可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
·被继承人的外孙享有继承权吗?
  被继承人的外孙享有继承权吗?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继承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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