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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吕思勉故居交通事故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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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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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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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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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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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刘俊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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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
天宁区吕思勉故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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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分配,我和老公09年离婚了...
·您看可以怎么样来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保...
·这房子还算不算共同财产?...
·房管局收取1%-2%的房屋租赁手续费...
·未婚生子,我未婚生子,我未婚生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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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宜,我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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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
  关于工伤,国家规定的是先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在伤情得到稳定的控制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所以在工伤之后需要清楚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同时,对于鉴定机构的选择也要有区别,要选择权威的鉴定机构,因为权威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可以确保其正确性,并在审核的过程中具有积极的作用。那么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作为工伤鉴定的机构,与其他的鉴定机构有什么不同。一、工伤鉴定的所需的材料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么?可以,但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实际情况来看,要么是女方且不是过错方,或者抚养孩子方可以多分点,其他情况是不能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获得多分财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法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在醉酒的状态下仍然开车上路的话,此时引发交通
  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在醉酒的状态下仍然开车上路的话,此时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酒精对人体的麻痹作用很大,此时驾驶人员往往是在精神不佳的情况下开车的。那实践中,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怎样处理醉酒驾驶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当然,醉驾造成事故的情况也很多,那实践中,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怎么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处理醉酒驾驶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
·死缓适用的条件都有哪些 死缓有哪些后果
  很多人认为死缓是我国的一种刑罚种类,但其实这仅仅是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都是可以判死缓的。不过适用死缓也有条件限制,那究竟死缓适用的条件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死缓?死缓是我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死缓是我国在实践中独创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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