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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老镇金融保险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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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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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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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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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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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李良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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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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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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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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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宝山区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
王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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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上海浩锦律师事务所
罗店老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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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一、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2)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3)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4)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5)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
·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
  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一、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1、对补偿款的支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分次支付,但对履行时间应当进行详细约定,该约定的目的是确定拆迁人的义务履行期限,如在约定期限内拆迁人不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对支付方式亦应当予以约定,适当的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表现,如一方选择的履行方式导致另一方接受利益困难,则显失公平。如有造成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此种权利的救济显然力
·什么是土地征用?
  什么是土地征用?一、什么是土地征用?首先,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一般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桥梁建设、道路建设、城市发展等。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土地是必要的。国有土地可以依法进行一系列建设,如无征地建设。住房,即小产权房,国家建成后,是商品房。前款分别提到“征收”和“征用”两个词。许多人被这两个词弄糊涂了。百度在搜索过程中,大量律师解释了征收与征收的区别,认为征收应当改变,征收不变。说真的,这些人自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一、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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