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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股权转让时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时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1、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明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2、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二、股权转让时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犯重婚罪对方另一半会承担责任吗?
  一、犯重婚罪对方另一半会承担责任吗?犯重婚罪对方另一半也是有可能承担责任的,只要符合重婚罪的认定和立案条件就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即对方明明知道另一半存在一段婚姻还与其结成夫妻,或者在事实上形成了普遍认可的夫妻事实,此时又出现了受害人就说明该罪成立。具体的处罚如下: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等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在素质,就不能不考虑要拥有专利、商标、版权或产地标识等权利,否则你的生意长不了。知识产权就是这样活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公安机构有没有办理重婚罪责任?
  一、公安机构有没有办理重婚罪责任?没有,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行向法院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但是如果是相关人员就重婚罪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公安机关也是应当受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一、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工作期间劳动者突发自身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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