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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房产纠纷律师
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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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范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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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执业23年
杨良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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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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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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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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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一、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二、关于性骚扰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
·合同因违约而被单方解除的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合同因违约而被单方解除的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存在违约行为而被解除合同的,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
·2023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分不同的章节对《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司法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来进行各项诉讼案件的处理。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
·发生自诉案件公安立案吗?
  自诉案件公安立案吗?自诉案件是可以立案的。公安立案: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内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抄九十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袭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释义】根据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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