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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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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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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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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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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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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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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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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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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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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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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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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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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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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六合区六甲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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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国家赔偿申诉时间是多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在日常中,国家的相关机关会对违法的人员和企业进行处罚,那么如果有关部门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我们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诉时间是多久呢?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不设立申诉的期限,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都进行申诉。一、国家赔偿决定申诉期限:最高法新规首提“国家赔偿监督”:不限申诉期限8种情形应重审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通常情况下是年龄未满8周岁的儿童。还有一些就是虽然年龄达到了8周岁,但是却不具备辨别能力的儿童或者是成年人,仍旧需要监护人进行照顾的那一种类型的人。俗话说的脑子发育不全等的人。比如说像身患有各类疾病,如小儿麻痹症,先天性脑瘫等等,这类人一般都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但是,特殊类型的无民事能力的人并不是人们说他是,而他就是。特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还需要法院的鉴别,如果符合无民事行
·国家征收土地荒费十几年不用,农民可以收回吗?
  国家征收土地荒费十几年不用农民可以收回吗?(一)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二)对于承包集体的土地,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三)对于出让的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
·夫妻共同生活多年
  夫妻共同生活多年,膝下一同抚养着一儿一女,但是夫妻感情有时候总会走到尽头,选择离婚,这种情况下,儿女的抚养权问题是男女双方离婚时候的核心争议问题。那么这一儿一女法院会判给谁呢?离婚夫妻有一儿一女怎么判其实在闹到法庭上之前,夫妻双方还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自行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毕竟夫妻一场,还是为对方保留最后一丝情面,为着孩子更好的发展,好好协商一儿一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撕破脸皮,这时候就要看法院如何判决了。一般的情况下,这一儿一女会
·强迫交易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罪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交易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的是其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强迫交易、社会影响恶劣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按照前面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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