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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柳埠镇投资融资律师
范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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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执业23年
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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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丁艾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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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
张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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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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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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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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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
范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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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执业23年济南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贾峻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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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郝洪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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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
历城区柳埠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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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精神病人能否进看守所...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
·我原村主任在任期间被一村民就历史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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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公安局里有没有狱医...
·母亲残疾人,残联给买了保险。意外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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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什么样的婚姻状态属于重婚?
  什么样的婚姻状态属于重婚?什么样的婚姻状态属于重婚?这样的婚姻状态就属于重婚,重婚其实从字面含义上来理解就是结了两次婚,重复结婚。很多人一直存在着这样的疑惑,婚姻里的另一方找第三者,第三者破坏了婚姻,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和第三者结婚,这样的情况属于重婚吗?这是对重婚罪的法律规定的误解的表现。那到底什么是重婚呢?重婚的具体行为表现是什么样的呢?重婚是属于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258条的相关规定,一方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是
·事实婚姻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
·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是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但收益有可能。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里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术语,为什么法律不直接解释清楚呢,大概就是为了让大家来交律师费吧,好吧,其实是为了给未来的变化保留解释空间),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一般不需要刻意经营即可获得。法律并没有对孳息的概念进行明确定义或者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
·买房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要回来吗
    在婚姻法的领域里,涉及到父母出资购房款的规定主要有两条。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这两条的区别,从法院的指导判例来看,前者适用于父母只出资部分购房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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