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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灵昆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李力律师
李力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5年
詹海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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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华微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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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白福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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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世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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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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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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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灵昆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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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未决犯和案件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亲...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
·对方欠钱,三年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杨律师你好,我有一个土地所有权纠纷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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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孩子抚养权能要回吗,怎么要回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但很多时候孩子只有一个,因此就会注定一方是不能获得抚养权的。对于这一方来讲虽然暂时不能获得抚养权,那日后孩子抚养权能要回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孩子抚养权能要回吗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在有利的条件下生活成长。因此,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本答案在于谁有利于孩子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国家制定的诉讼法是多种多样的,具有民事、 刑事、  行政几个诉讼法,他们的证据都是有所不同的,分类也是相当的明确,很多人都会疑惑,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接下来为您解答。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一、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寄养与收养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成立、生效要件不同。寄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而言,只需子女的父母与负责寄养的亲友协商一致即可;而法律对收养的成立和生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不符合实质性条件或者没有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不能产生收养的法律效果。2、两者的后果不同。寄养只发生抚养形式的变化,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转移或者变更,因而也不会产生拟制的血亲关系;而抚养则使得抚养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比例的上限是多少?
  雇佣关系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保障雇佣双方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但是由于客观因素和外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这时就会涉及到支付违约金的相关事项。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上限的相关问题。一、违约金分类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
·当事人约定借钱不给利息是否可以
  当事人约定借钱不给利息是否可以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举例说明:甲借给乙10万元,乙打了借条,一年后归还,借条上没有说明利息。因此,乙只需要还10万元本金,不用还利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这样规定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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