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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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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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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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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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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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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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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苏州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匡泉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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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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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
于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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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法律常识
·违反服务期约定,员工要给多少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约定,员工要给多少违约金员工跟公司方面有约定培训服务期的,那么员工需要遵守服务期约定,一般是不能走人的,要是中途离职了,那么需要相应负担违约金。不过,在确定员工需要为此负担多少违约金之前,可以先看看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跟员工约定违约金。事实上,法律仅规定了下面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要交税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也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抵押吗?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抵押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
·什么是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法律地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一、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平等原则调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律型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将调解置于当事人自主交涉的延长线上,从而使其真正成为当事人自己解决问题的努力过程。因此,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平等原则凸显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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