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代理词 |
| ||||||||||||||||||||
|
徐某某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徐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今日的法庭审理,开庭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提出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 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1月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真实有效的.。因此原被告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二,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被告应当补偿原告损失.。 1,民法典第587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现被告一根本违约造成原告定金损失和居间费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二的居间服务目的没有实现,应当依法返还居间服务费.。2,民法典490条,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2020年11月8日,由原告委托其父亲徐建国与被告一签订了《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2018002491),合同约定由被告一将坐落于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50号一单元402室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当日,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被告一定金费2万元和房屋地下室费用2千元并约定居间服务费由原告支付后,被告一拒绝出售涉案房屋,在原告的催促下仍拒不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综上,原告遭受的损失应当得到补偿,交纳的中介费应当得到全部退还。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法应予全部支持.。请合议庭采纳以上代理意见,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策略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物、会见及通信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常州合同债务律师专业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经济案件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变更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如果有新股东进来就需要提供新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变更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工商局领取的变更表格。需要注意的是、提交材料上的签字必须和以前提交的工商资料上的签字一致。执照变更好了就需要换刻法人章、接下来就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了。二、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1.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宣判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宣判吗?一、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宣判吗?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可以缺席宣判的,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怎么确定赔偿标准 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怎么确定赔偿标准一、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怎么确定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 工程建设中? 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一、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下列措施: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提出并作好相应的补救和处理措施。4.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网 ·南京法律顾问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房屋买卖纠纷代理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