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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含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的哪些条款进行变更,如何变更,需要增加、补充哪些内容。对方收到后予以研究,如果同意,以明示的方式答复对方,即为承诺,如果不同意,或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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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不还钱是否要支付利息 过期不还钱是否要支付利息一、过期不还钱是否要支付利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该条款是为使胜诉的当事人及时获得诉讼成果,促使败诉的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与当事人之间是否约定利息无关。故此,虽然债务人向债权人借钱时并未约定利息,但判决仍可以要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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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 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一、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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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有哪些 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一、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1、主体方面的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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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一、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如果当事人确实系诈骗,也得达到这个数额才能构成诈骗罪。二、诈骗罪定义及立案标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