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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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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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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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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周钦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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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胡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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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群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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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心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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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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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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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鹿鼎律师事务所
罗卫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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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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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苏州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昆山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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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单位辞退,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劳
·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在事故中只有人员受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就只有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合理的必要的后期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果事故中造成当事人受伤,那么误工收入损
·造成伤残误工费的时间如何确定?
  一、造成伤残误工费的时间如何确定?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什么意思?
  一、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什么意思?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九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九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1、如果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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